广东省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流程(深圳市除外)

一、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的形式

小额贷款公司可分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2亿元,需要6个或以上股东构成。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法人股东必须为拟设立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
二、准备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需资料

1.核名

投资人到拟设立小贷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小贷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拟设立小贷公司所在县(区、市)名称以及公司名称。例如:广州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准备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分为完整版以及简化版,根据广东省《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3.投资人准备相关资质

此部分与上述申报资料同时或提前进行,由投资人按照《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准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办公地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出资资金等等

四、申报材料至拟设地所在区政府

所有申报材料及资质准备好后,首先申报至拟设地所在区经贸局或发改局。经贸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与拟设小贷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谈。初审完成后区经贸局与拟设地所在区政府开会,对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立项。立项完成后,区政府与主发起人共同成立对接项目组。项目组成立后,区政府将对主发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资质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区政府将出具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

(一)背景情况介绍

(二)试点工作方案

(三)日常监管及风险处置承诺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

五、申报材料至拟设地所在市金融办或金融局

区政府初审通过后,区政府将申报方案连同主发起人的申报资料上报至市一级金融办或金融局,市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并再次与拟设小贷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谈。最后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并报广东省金融办。
六、拟设立小贷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市金融办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后,将通知拟设立小贷机构的投资人准备拟设立小贷公司的验资报告。市金融办收到验资报告后,连同申报资料完整版以及简化版共同申报至广东省金融办。

七、申报材料至广东省金融办

完整申请材料申报至广东省金融办后,广东省金融办将召开审核会议,对在审核会议上获得通过的小贷公司颁发备案证。

八、注册登记小贷公司

获得备案证得企业将凭备案证到工商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再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以及贷款卡。

九、正式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并开始营业

上述所有证照办理完成后,小贷公司通知区政府以及广东省金融办。由区政府以及广东省金融办派遣相关人员到小贷公司注册办公地进行验收工作。同时,广东省金融办的相关人员将现场安装《非现场监控系统软件》至小贷公司,并颁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便可正式开始营业。

十、备注

申请设立小贷公司过程中,如遇到拟设立小贷公司所在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与广东省政府颁布的政策有冲突时,则以有冲突部分的最低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