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的定义

关于小额信贷的定义,不同的机构和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一般而言,到目前为止,对其并没有统一、标准的定义。

一般而言,小额信贷(Microfinance,Microcredit)是在一定区域内,在特殊的制度安排下,按特定的目标向贫困人口直接提供贷款资金及综合技术服务的一种特殊的信贷方式。它是由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在20世纪70年代发明的小额贷款模式,是国际组织正在推广的反贫困经验。以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是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特征。鉴于小额信贷在扶贫和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巨大作用,联合国把2005年定为世界小额信贷年。2006年10月13日,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GB)和乡村银行的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因“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努力荣获2006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这也充分证明了国际社会对扶贫事业和对小额信贷在扶贫进程中所起作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国际主流观点认为,各种模式的小额信贷均包括两个基本层次的含义:第一,为大量低收入(包括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第二,保证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这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的方面,构成了小额信贷的完整要素,两者缺一都不能称为完善或规范的小额信贷。从本质上讲,小额信贷是将组织制度创新和金融创新的信贷活动与扶贫到户项目有机结合成一体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