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的目标

2000年,世界银行对小额信贷目标的阐述:小额信贷机构作为发展机构,其目标是为没有服务或服务水平低下的市场的金融需求提供服务,将其作为一种实现目标的方法。这些目标通常为下列一个或多个:减少贫困、增强妇女或其他脆弱群体的能力、创造就业、帮助现有经营活动发展或搞多样化经营、鼓励新行业的发展��?0世纪90年代,小额信贷被引进到我国后,各种小额信贷机构也是将上述目标作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这主要体现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编写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一书的“政策篇”中。

我国小额信贷也有10多年的试验和探索。最早是一些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扶贫或者农村发展项目中已有小额信贷的内容。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也均开办有小额信贷业务或者小额信贷扶贫业务。

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1年到1993年,完全的项目小额信贷试验阶段。在此阶段,小额信贷只是作为国际援助机构扶贫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一种特殊的资金使用方式,在较小的范围内试验。

第二阶段��1993年年底到1996年,项目小额信贷与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共同试验阶段。在此阶段,小额信贷开始从项目小额信贷向机构小额信贷转变,试验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主要发展模式为,国际援助机构提供运作资金和技术,由国内的非政府组织进行操作,以非政府组织形式开始运行。日后由政府部门和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的小额信贷项目均在很大程度上吸取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经验。

第三阶段��1996年至2000年,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阶段。为实现千年扶贫计划和新世纪扶贫任务,我国政府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主导的“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开始发展起来。其主要借鉴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的技术和经验,以国家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扶贫贴息贷款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户,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

第四阶段��2000年至2005年,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小额信贷阶段。在促进“三农”发展的战略背景下,我国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开始大规模介人小额信贷领域,小额信贷的目标也从“扶贫”领域扩展到“为一般农户以及微小企业服务”的广阔空间。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支持下,开始发放“小额信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第五阶段  2005年6月以后,探索商业性小额信贷阶段。在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发和改革的背景下,由私人资本投资的商业性信贷机构即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在试点地区出现。同时,为促进小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许多商业银行也开始通过专门的信贷窗口推行小企业贷款。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推动下,由商业性资本或正规商业银行投人和经营,我国小额信贷试图于“政策性目标和商业性资本”之间,走出一条新路。

中国的小额信贷目前主要有六大类型:第一,项目小额信贷。以短期项目形式运作,由国际机构资助的小额信贷,资.金总量大约为40亿美元。第二,政策性小额信贷。由政府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主导,以政府财政和银行扶贫贴息贷款投入资金的小额信贷,资金总量为200多亿元。第三,农村信用社用自身储蓄和中央银行再贷款开展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金量为2000多亿元。第四,2002年年底开始,国家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资金量2000多亿元。第五,2004年开始,政府在200多个贫困县试行财政贴息,由正规金融机构竞标开展的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第六,2005年开始的由民营资本投资组建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