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VS村镇银行

机构性质不同———村镇银行为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工商企业。

监管部门不同———村镇银行是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管理。

出资人不同———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业务范围不同———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村镇银行经行政许可可以开办各类银行业务;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