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建议让民营金融机构先试行浮动利率

网易财经2月27日讯 民建中央在其2013年两会提案中建议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支持发展民营银行。国家在实行浮动利率前,让民营金融机构先试行。

民建中央认为,目前,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是民营金融机构的主要形式。建议进一步放开在社区、村镇设点布局、中间业务的限制,鼓励支持民营金融机构设立或参与发起设立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制定合理的政策规章,明确民营银行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试点全民资银行。允许民营资本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直接参股甚至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同时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民建中央建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利率市场化。国家在实行浮动利率前,让民营金融机构先试行。这样既可让民营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市场适应期,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可为国家实行浮动利率积累经验。

另外,民建中央还建议加快立法,让民间借贷合法化。

以下是提案全文:

民建中央关于加大金融改革力度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的提案

民营银行是由民营资本控股,采用市场化机制经营的银行。我国温州、深圳、沈阳、西安等地相继出现了民营银行,它们立足本地实际,以服务小微企业和当地居民为主要内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例如台州银行的资产利润率位列全国银行之首,不良贷款率仅有0.23%,低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当前,促进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丰富和完善我国金融组织体系的内在结构形成国有金融与民营金融、大型的金融机构与众多中小型金融机构共存的新局面。二是可促进国有银行与民营银行、大银行与众多中小银行适度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可提高储蓄投资转化效率,改善金融资源配置,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四是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有利于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

为此,建议:

1.加强制度创新,支持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目前,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是民营金融机构的主要形式。进一步放开在社区、村镇设点布局、中间业务的限制,鼓励支持民营金融机构设立或参与发起设立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制定合理的政策规章,明确民营银行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试点全民资银行。允许民营资本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直接参股甚至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利率市场化。鼓励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民营金融机构设立风险保障机制,避免挤兑风险,切实保护存款人利益。利率市场化对于小型民间金融机构的生存发展以及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至关重要。国家在实行浮动利率前,让民营金融机构先试行。这样既可让民营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市场适应期,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可为国家实行浮动利率积累经验。

3.加快立法,让民间借贷合法化。目前存在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包括民间借贷、民间集资等,要通过法律手段合理引导,发展成为正规、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建议尽快研究民间借贷有关行为的立法工作。如加快制定和颁布《民间借贷条例》,细化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行为,确保民间借贷具有法律依据。

4.引导民营银行逐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引导新组建的民营银行按照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构建公司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引入优秀经理人进行管理。

5.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适度降低民营银行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税率鼓励扶持民营银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