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实施办法支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开展

国际在线消息(驻广州记者 韩希):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11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政策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多年来国家及省市极力解决的难题。2014年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这次广州市出台该办法就是将支持政策具体化。

小微企业特别是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由于经营风险大、抵押不足、信用记录少、抗风险能力差而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广州市试点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小额融资需求,由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此保险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借款人发放小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在借款人未按约偿还贷款时,对于各银行贷款不良率5%以内的部分,由银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 20%,其余 80%部分由保险公司以当年累计保费收入(扣除15%运营成本)为限承担,超过部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由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财政资金按每年3000万元的规模安排。对于不良率超过5%的部分,财政资金不予补偿。

据悉,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期为三年。通过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力争在三年的试点期内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达到100亿,从而探索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