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办认真传达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全面加强今年全省金融工作

1月19日上午,省金融办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春华同志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内涵丰富,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鲜明的广东特色和时代特征。尤其是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论述,融入了对广东发展的新思考,深入透彻,令人振奋。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必将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家表示,通过学习全会精神,对当前形势和任务更加清晰了,对今年的工作目标更加明确了,对推动金融改革创新的思路更加开阔了,有信心、有决心出色完成好各项工作。

省金融办党组提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的开局之年,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的收官之年。省金融办肩负推进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重大使命,一定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法治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切实推动我省金融实现新发展。特别要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确保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

2015年,省金融办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为引领,以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为基本出发点,全面提升我省金融发展内生动力和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撑。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以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各项金融改革。落实国发30号文精神,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省级文件,明确省市金融管理事权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金融稳定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农信社、农业政银保、政策性农房保险等各项金融改革工作。

(二)以金融创新助力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认为,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双引擎,应当双管齐下、双轮驱动。今明两年,要发掘一批金融创新典型,提炼一批金融创新模式,建设一批金融创新平台,通过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加速转发一批科研成果,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支持实现一批大众创业创新活动。计划6月份召开全省金融创新经验总结交流会。继续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从9个国家级高新区进一步延伸到全省36个工业园区。促进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态加快发展,尽快出台省一级规范性文件。探索开展众筹支持创业创新试点。

(三)以普惠金融“村村通”为抓手,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和民生水平。在普惠金融“八项行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农村地区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争取用3—5年时间,在全省行政村实现信用通、机构通、服务通,打通基础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惠及全省1.96万条行政村和7000万乡镇人口。制定出台金融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的措施,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经济金融跨越发展。同时,在珠三角地区研究推广增城社区金融服务站经验做法,推动金融服务进社区。

(四)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突破口,不断把“金融活水”引向中小微企业。研究出台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金融举措。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创新信贷产品,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快中小微企业综合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促进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壮大发展三个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打造成为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三条民间金融街,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民间融资价格指数体系。

(五)以提升直接融资规模为着力点,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建立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协调激励工作机制,扩大我省地方企业债务融资规模,力争2015年我省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增加1000亿元,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达100亿元。继续做好企业改制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工作,支持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进一步做强做大。促进私募市场加快发展。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探索开展公租房、路桥等公共设施、企业应收账款等资产证券化试点,重点加强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金融服务。大力推进“险资入粤”,力争2015年底,引进保险建设资金累计规模超过1000亿元。研究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具体办法。

(六)以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为龙头,加快完善我省金融市场体系。加大对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重大金融平台、机构和人才建设,促进广州、深圳成为辐射带动泛珠三角地区的金融高地。加紧向国务院申报建设广州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继续做好新设交易场所的批筹工作。积极引进和新设一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跟进民营银行、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批设工作。试点推进金融“一卡通”,构建全省金融产业指数及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制订金融高端人才专项引进办法,建设广东金融智库和国际金融研究院。

(七)以完善广东自贸区金融制度安排为要务,切实提高金融开放水平。会同一行三局就广东自贸区的金融框架和创新性制度安排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批准实施。重点探索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设立境内外连通、本外币连通、自贸园区内外连通的人民币账户体系,促进跨境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在金融机构互设、金融市场互通、金融业务往来等方面,推动粤港澳金融深层次合作。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探索与国家丝路基金合作设立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基金,为广东企业和资本“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务。

(八)以推进金融法制建设为引领,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小贷、担保、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地方法规,充实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水平。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中小投资者教育,与各级法院探讨建立金融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妥善处置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有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确保我省金融体系稳定高效运行。